北京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强调:未成年演艺者须完成义务教育,禁止参与应援活动
近期,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颁布了《关于规范演出从业行为 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首都文艺舞台健康繁荣有序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该文件强调,涉及未成年人签约、推广、代理等业务的演出经纪机构(工作室)及经纪人,必须遵守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教育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未成年人有权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。同时,严禁以“演艺练习生”等名义诱导未成年人接受“成名宜早”等错误观念,损害未成年人价值观和合法权益,并禁止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超出观演范围的应援活动。
🍁 以下是《通知》的全文摘要:
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、各区文化和旅游局、经济技术开发区宣传文化部等相关部门,以及北京演出行业协会、北京网络文化协会、首都剧院联盟等机构,各演出经纪机构(工作室)、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:
为了贯彻中央宣传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部署,进一步净化本市演出行业风气,加强对演出主体、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出场所等单位的监管,强化对演艺人员的教育和管理,坚决抵制违法行为,构建首都文艺演出领域的良好生态,推动首都文艺舞台健康有序发展,特发布以下通知:
一、规范演出主体从业行为
🍁 1. 演艺人员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提高思想政治、法律法规、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水平,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。
😂 2. 演出经纪机构、文艺表演团体、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举办营业性演出时,需依法取得许可证,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。
❌ 3. 演出举办单位要承担起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的使命,强化自身建设,提升演员素质。
🌟 4. 演出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要提升管理能力,维护演员合法权益,定期组织教育培训,增强演员的社会责任感。
🍭 5. 严格规范未成年人参与演艺活动的行为,保障其合法权益。
二、加强演出活动监管
👌 1. 严格审查演出内容,杜绝违规内容,抵制低俗倾向。
🌵 2. 做好演出现场管理,维护秩序,禁止诱导粉丝消费的营销活动。
🆒 3.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,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。
三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
🐢 1. 建立行业职业道德委员会,完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。
🦆 2. 制定《北京演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》,发出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倡议。
四、加强教育培训引导
🩲 1. 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,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。
⛈️ 2. 加强正面宣传引导,树立榜样,规范人才职称评审工作,强化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。
通过以上措施,旨在打造一个健康繁荣有序的文艺演出市场环境。
